广东国企女员工生三胎的产假时间是98天还是178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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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生三胎产假是178天。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,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,新条例实施后,广东省女性的产假将增至最少178天。顺产:98天+80天奖励假=178天,剖腹:98天+80天奖励假+30天破腹产假=208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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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》最新修订了解,广州产假最少不得少于98天,具体产假时长要依据生产方式、生育数量、做计划生育手术决定。同时还有一项特殊规定,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,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,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。也就是说如果可以多80天的休假,产假至少有178天。但如果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,那就最少只有98天假期。

产假具体天数根据生产方式决定

产假,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,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,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,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。根据《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》(穗府办[2015]41号)第十三条规定,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,按照下列规定计算:

1、参保人生育假期

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2、参保人计划生育手术假期

取出宫内节育器的,1天;放置宫内节育器的,2天;施行输卵管结扎的,21天;施行输精管结扎的,7天;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,14天。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,合并计算假期。

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、晚育奖励假期以及看护假期,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,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。除此之外,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,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,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。
此回答由提问者 2024-01-23 推荐为最佳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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